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5-04-11 打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评优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比例
1.本次评优共设立“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表彰项目。
2.请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鲁理工大团发〔2020〕9号)(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精心组织评选。在此基础上,要体现“全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重点肯定“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学社衔接”“对标定级”等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以及在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个人。
3.评选比例按照2025年3月份各学院团员、团支部统计数确定(附件2)
二、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内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学院团委将组织审核,凡在评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上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记入档案。
2.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于各支部自行组织评选,大一大二所有团支部需参与答辩大三大四团支部自愿进行评选答辩,答辩时间暂定下周四(4月17日)下午两点半,地点4教316,各支部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请各团支部于4月15日12:00前将优秀个人评选结果及优秀集体申请项目填写相应登记表(附件3-5)上交各自辅导员处。
附件1:鲁理工大团发〔2020〕9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x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