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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23-01-09   打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理工大党办发〔20231 号)及《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指导意见》(鲁理工大政发〔2011145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22年度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教师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要严格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并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1.职业道德。主要指学校规定的有关教书育人、师德师风方面的内容要求,重点考察教师的思想政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从教治学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2.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授课、辅导学生、指导实习、实验、设计及教学质量评价等。

3.科研工作。主要包括论文、著作、课题、获奖、专利等。

4.公共服务。参加校院安排的学科专业建设任务、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

(二)管理人员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指学校规定的管理育人方面践行“爱师生、有活力、敢担当、懂规律、守规矩”等的内容要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政策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实绩成效,为学院做出的特殊贡献等;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

3.工作创新情况。主要指管理工作中有无创造性的思路、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二、考核等级及条件

考核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20%以内。学院优秀名额分配如下(不含外籍及不确定等次人员):

 

国经贸系

17

金融学系

21

经济学系

16

金融科技(3

院行政

3

合计(60

优秀人数

4

4

3

1

1

13

不确定档次

1            (张琳琛)

 

1     (郭新雅)

2       (于丛 高小龙)

 

 

未纳入省控,不占优秀名额

 

1   (迪雷沙)

2      (唐娜 恩衫)

 

 

 

教师岗位优秀等级人员应同时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工作量排序名次分别在本系前80%

(2)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且排名在本系前60%

(3)积极参加学院公共服务事项。按《经济学院第四轮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中的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本年度在学院人才引进、学科申报及评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重点难点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充分关注、倾斜。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111日前)。被考核人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对应的考评表(见附件234;)。

(二)召开会议评议(2023114日前)。以系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管理服务人员由学院考核小组组织评议。本人签字后的年度考核表、考评表以系为单位填写意见后于25日下午17:00前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三)审核确定结果(2023117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依据评议单位的排序情况及优秀名额,研究确定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示(117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反映申请复核,复核意见及时反馈。

四、有关规定

(一)要严肃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确定人员考核等次,不得以轮流方式推选优秀人员。要树立“认真专业担当作为”的干事导向,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要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考核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

1.因脱产学习、进修等原因全年不在岗的不参加考核,须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成绩按合格处理。

2.因脱产学习、进修等原因年内超过半年不在岗的,应参加考核,但一般不定为优秀等次。

3.当年接收的毕业生在见习期、试用期的,须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当年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未经单位批准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累计5次以上者。

2)拒不接受本职岗位工作任务者。

3)教学岗位人员当年无教学工作量,而又未承担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者。

4)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严重教学(管理)事故1次或较严重教学(管理)事故2次或一般教学(管理)事故3次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2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2.教师年度考评表.doc3.管理人员年度考评表.doc4.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doc5.经济学院公共服务指标分级目录.docx6.《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docx7.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202317

 

 

附件1

      2022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 期

工作事项

1

19

学院研究、部署考核工作,下发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2

111日前

 

教职工个人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教师填写《教师年度考评表》,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评表》;同时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要当页写完,年度考核表要A4双面打印,页数及各页内容不允许调整

3

114

各系和院行政组织本单位人员述职评议,投票推荐本单位学院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114日下午17:00前提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4

117

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确定推荐的优秀人员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公示。

5

25日前

各系、管理人员于202325日下午1700点前将填写评语后的年度考核表(附件4)、考评表(附件23)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注意年度考核表的格式)。

6

210

学院统计汇总考核结果,将考核汇总表和年度考核表报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