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1级金融学创新实验班选拔办法
作者:教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1-09-04 打印
根据《关于组织2021级创新实验班选拔的通知》(教务函〔2021〕106 号)要求,结合金融学创新实验班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与招生计划
本次选拔金融学创新实验班,面向经济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不含合作办学学生)选拔40 人。
二、工作步骤
1. 报名: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9月6日-9月8日)登录系统网上报名(山东理工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申请→外语考级/创新班报名),报名结束后教务处网站会公布报名结果。
2. 初审:经济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初审,依据报名学生高考总成绩排序(或在各省内排名位次),以招生人数1.5 倍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并于9月8日在学院网站(https://econ.sdut.edu.cn/)“教务动态”栏进行公示。
3. 选拔:
(1)面试:满分为10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择优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英语口语等相关内容。
(2)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14:00在东校区经济学院4号教学楼302室,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请进入复试的同学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
(3)拟录取名单于9月13日在经济学院网站(https://econ.sdut.edu.cn/)“教务动态”栏公示。
4. 9月15日教务处公布金融学创新实验班正式名单。
5. 9月16日创新实验班学生正式报道组班。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务必保证联系电话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被选入实验班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如因学习或其他原因退出实验班,只能退出到与实验班同专业的普通金融班。
3. 申请实验班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院选拔结果。被录取学生如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4. 公示期间如有人退出,则按顺序进行补录。
四、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2021级金融学创新实验班选拔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工作组,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经济学院
2021年9月3日
金融学(创新实验班)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