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作者:研究生会 发布时:2021-03-04 打印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会优秀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为促进研究生会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及各项工作的推进,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制定的《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会综测细则》。认真做好学生会优秀个人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奖励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任职期间组织策划开展学生会活动,为学生会活动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5、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积极维护学生会声誉;
6、智育成绩列班级前30%。
三、名额及注意事项
1、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2、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3、优秀个人名额原则上每部门一人,部分成员较多的部门可扩充至两人。
四、评选进程
1、于3月7日(周日)晚9点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秘书处彭程2号教学楼(MBA楼)414机房,18531510562(附件下载);
2、3月8日(周一)根据报名情况开展审核工作,依据日常工作表现及报名表内容开展评选工作;
3、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工作日)。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