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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作者:研究生会 发布时:2021-03-04   打印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会优秀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为促进研究生会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及各项工作的推进,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制定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会综测细则》。认真做好学生会优秀个人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奖励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任职期间组织策划开展学生会活动,为学生会活动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5、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积极维护学生会声誉;

   6、智育成绩列班级前30%。

三、名额及注意事项

1、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2、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3、优秀个人名额原则上每部门一人部分成员较多的部门可扩充至两人

评选进程

1、37周日9点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秘书处彭程2号教学楼(MBA楼)414机房,18531510562(附件下载);

2、38周一根据报名情况开展审核工作依据日常工作表现及报名表内容开展评选工作

3、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工作日)。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会

202134

     优秀个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