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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20-11-16   打印

学院各系、办公室、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资管函〔2020〕9号《关于编报2021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学院上报2021政府采购计划做如下通知:

一、编报时间:

学院各系、办公室、老师个人科研项目等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货物,请分别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附件1、2)于11月18日上午12:00前发送邮件到963678322@qq.com, 由学院办公室分类后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二、编报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各类科研课题经费、创收或留成经费、代管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后勤实体经费以及其它资金来源经费等,拟在2021年度安排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律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编报采购预算的,不得违规采购。

三、编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凡属《2021年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件4)内的项目,要按照该目录内品目编码编报到最低一层;该目录以外的项目,按照货物“G01”、工程“G02”、服务“G03”品目编码编报。

2.凡属批量集中采购货物,包括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办公家具等,按照《2021版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附件5)编报计划;科研经费采购通用办公设备的,根据科研特殊需要自行提出技术要求。

3、拟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必须在申报表中“教学科研”一栏注明“教学”或“科研”;必须填报申报表中“安置地点”栏,无安置地点的不予采购;有单独安装调试费用要求的需提供安装费用预算;购买进口产品的,必须在申报表中“是否进口”一栏做出标注。

四、其他要求详见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关于编报2021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http://ehall.sdut.edu.cn/oa/sys/oabmwj/*default/index.do#/bmwjck

附件1: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xls附件2: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xls附件3:分类标准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一览表.docx附件4:2021年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pdf附件5:2021版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