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深入开展《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专题学习活动
作者:经济学院 发布时:2026-10-23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强化全院教师的教学责任意识,近日,学院分层、分批组织开展了《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6〕86号)专题学习活动。
10月16日下午,按学院安排,副院长周锐在东校区304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各专业系主任及教学工作办公室、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周锐带领大家逐条研读了《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重点围绕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处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周锐强调,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是每位老师应尽职责。他要求与会人员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为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一线教师,10月23日下午,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数字经济、金融学4个专业系分别组织专任教师在各自系办公室进行了集中学习。各系主任结合本专业日常教学中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对文件进行了重点提示和案例分析。在交流讨论环节,专任教师们纷纷表示,将把《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今后的备课、授课、考试等各个环节中严格遵守教学规范,坚守师德底线,做一名负责任、有担当的高校教师。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覆盖了学院教学管理队伍与全体专任教师,有效提升了全院教职工对教学规范的敬畏之心。下一步,学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继续加强日常教学督导与检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严谨治学的优良教风,为学院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