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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5-04-07   打印

各毕业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5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含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三、评选条件

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要求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规范严谨。

2.学生参评的各项依据(如获得奖项、发表论文等)时间范围为20249月至今。

3.请于41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各班级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汇总表交给各自辅导员。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名单(附件45)电子版发给各自辅导员汇总。

2)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学金、单项奖)”申请各类奖项,导入系统的名单须与报送名单一致。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4月7日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3.202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附件4.2025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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