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5-04-07 打印
各毕业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5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含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本学院2025届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三、评选条件
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要求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规范严谨。
2.学生参评的各项依据(如获得奖项、发表论文等)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至今。
3.请于4月1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各班级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汇总表交给各自辅导员。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名单(附件4、5)电子版发给各自辅导员汇总。
(2)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学金、单项奖)”申请各类奖项,导入系统的名单须与报送名单一致。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