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2023-08-30 打印
各学院团委: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鲁理工大团发〔2023〕10号)的相关要求,为提升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成效,现就做好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总结工作
1.各学院团委利用开学前两周,通过到梦空间组织开展“实践归来话成就”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先进个人代表分享社会实践经历和体会,汇报实践成果,展示助力乡村振兴和建设发展、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返家乡”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实践成果。同时,在“慧实践”社会实践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相关作品提交,对实践过程进行客观记录和科学评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效。
2.各学院团委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主要经验,填写《XX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XX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统计表》(附件3),上述两表与实践团队评选成绩等将作为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团委的主要依据。请于9月11日下午15:00—17:00,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附件报至大学生艺术中心227-2室,电子版发邮箱sdlgshsj@163.com。
3.所有立项的精品团队和重点团队实践结束后需进行项目结项。结项具体要求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4,精品团队结项材料于9月11日下午15:00—17:00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sdlgshsj@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学院及材料具体名称。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做好材料的预审。
二、社会实践报告评比工作
各学院要客观、公正地做好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经学院评选后的实践报告按不超过本院学生人数2%(不含新生)的数量,以2:3:5的比例推荐校级一二三等奖,具体可参考各学院推荐实践报告推优名额分配表(附件5),并于9月18日下午15:00—17:00将《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报告推荐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和相应的社会实践报告(电子版)报至大学生艺术中心227-2室。
各学院要严格把关,一旦发现抄袭造假现象(重复率高于30%),将取消报告作者及推荐单位本次社会实践报告的评优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本年度校级社会实践团队评选分学院推荐、书面评审、公开答辩三个环节进行,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委、卓越服务团队、优秀服务团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推荐,具体名额后续将根据各学院获得的优秀服务团队数按1:1和1:2确定,获得先进团委的可相应增加1-2个名额。社会实践团队评比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在初评基础上,除精品团队外,再择优推荐不多于3支团队参加校级评选。校级评选规模确定为120支团队左右(含精品团队、学院推荐团队和校级组织组队)。
(二)书面评审
参与书面评审的团队需提交社会实践报告(5000字左右)及活动日志。请于9月18日15:00—17:00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sdlgshsj@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学院及材料具体名称。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择优推荐90支左右团队进入公开答辩环节,未晋级团队根据书面评审成绩划分等次。
(三)公开答辩
晋级团队按照书面评审成绩50%加答辩成绩50%计算总成绩,划分等次。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将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报。
请各学院跟帖回复一名负责本次社会实践评比工作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0533-2780305
魏老师:0533-2780305
张同学:19862537845
校团委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