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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

作者: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2024-03-27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加强教学改革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水平,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宗旨,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按教务处发布的《关于举办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十二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教务函[2024]17号)具体要求,我院决定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比赛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取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在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3.原则上各(专业)系符合条件的专任青年教师全部参加。

  二、比赛程序及竞赛办法

  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协调。学院成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委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比赛活动的组织和评比工作。

  (一)评委组成员

  评委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在职教学督导专家、各(专业)系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二)工作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专业)系负责人组成。

  (三)现场比赛

  (1)参赛教师比赛前按规定时间向比赛工作小组提交1个教学节段内容(包含课程名称、章、节、授课标题),每个教学节段为20分钟的课程内容,教学内容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2)比赛前由参赛教师抽签决定比赛的先后顺序,每位老师提前10分钟抽取讲授内容。

  (3)比赛评委组成员对参赛教师现场讲课进行评审打分。

  (4)教师需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准确、精炼,鼓励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合理运用先进教学手段。

  (5)拟定于5月15日前完成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办法

  (1)教师讲课比赛的最终成绩由评委组现场打分,得分由比赛工作小组统计后公布。

  (2)比赛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3)比赛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4)比赛工作小组汇总青年教师最终得分,公布名次。

  三、荣誉与奖励

  1.比赛设一、二等奖和优秀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其他教师为优秀奖,若出现名次并列,采取增加高奖项、减少低奖项名额的办法。

  2.学院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学院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获一等奖的青年教师将有机会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复赛。

  四、其他

  1.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济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经济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