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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聘任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3-09-22   打印

一、学生辅导员助理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学生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学习认真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二十或前50%

3.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1.聘期:学生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学年。

2.程序:应聘学生须填写审批表(附件2),下周一(9月25日)9点前交到意向辅导员办公室(4教315、313、311)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