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作者:经济学院 发布时:2023-03-03 打印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0 号)和《关于组织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函〔2023〕19号)要求,对申报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制定本考核选拔办法。
一、选拔对象和转入条件
1.选拔对象和计划数
校内选拔对象为全校2022级符合转入条件且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经济学院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 | 可接收学生计划数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2 |
金融学 | 16 |
经济学 | 12 |
符合条件的经济学院2021级学生,若申请学院内转专业,请直接与学工办老师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2.转入条件
(1)符合《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3)对申请转入的同学,将按照高考数学与英语成绩之和进行排序确定面试名次(如高考数学与英语满分非150分制,请在报名时特别列出)。
二、选拔程序
1.成立由院领导、各系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审核申请转入学生提交的《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工作小组以面试的方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专业基础、专业特长及专业发展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4.针对不同转入专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高等数学、英语成绩依次确定;若仍难确定,由教授委员会会议确定。最后,将接收学生名单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3月2—3日 | 按专业公示学分绩点及名次;公示选拔办法 | 学院 |
3月2—4日 (下午17:00前) | 2022级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 2021级填写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 学院、学生 |
3月5日 | 教务处网站公示最终报名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3月6日 |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 | 学院 |
3月7—8日 | 转入学院选拔转专业学生 | 学院 |
3月9-11日 | 公示选拔结果,将公示的选拔结果报教务处 | 学院 |
3月12日 | 审核各学院选拔学生情况,正式公布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 教务处 |
3月13日 | 被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未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可报名有转入名额的专业,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教务处 | 学院、学生 |
3月13—15日 | 转入学院二次选拔及公示,将公示后的选拔结果报教务处 | 学院 |
3月16日 | 审核各学院选拔学生情况,公布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被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 教务处 |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院选拔结果。被录取学生如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向转入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后,一律不得退出。(提示:请报名前务必了解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可到转入专业试听课程。)
3.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转学)学生课程学分认定方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142 号) 执行。
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日
附件2 经济学院22级普通本科各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xlsx
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本科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