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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2-10-04   打印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五有”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班级及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补充如下:

1.被评为2021-2022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

十佳班集体: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

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需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

(二)工作安排:

1013日(周四下午4:00之前)将十佳班集体审批表(附件1)、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附件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4313办公室姜老师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候选人推荐评选过程也是开展典型选树、激励教育的过程,各学院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好学院推荐工作,积极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

2.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作为当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3.十佳班集体或个人事迹、获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各学院仔细审核申报材料并归档上报。评审结束后,由候选人带回。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