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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2-10-04   打印

各年级、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年级、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参评班级总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班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注意事项

1. 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4.各年级、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线上线下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

5.从本次评选开始,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证书将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制作后集中发放,学生不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自助打印。荣誉证书丢失不补,可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学生工作部加盖公章。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综合考评成绩(学年)列班级前20%。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综合考评成绩(学年)列班级前30%。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班级成员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达到90%以上,学风良好;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班风良好;

5)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取长补短,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5%;

6)学年内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7)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

四、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先进班集体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10日下午2点半开始,请提前准备好5分钟的答辩ppt。(20级,21级全体班级参与答辩,19级有申请的班级参加)

2. 1011日上午10点之前,各班级将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评选结果汇总表和登记表(附件2-5)和先进班集体(附件67)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各自辅导员,各辅导员做好初次审核,相关表格要求请参照附件8,学院再进行二次审核。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