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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中青年教师制度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21-03-09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中青年教师工作,不断强化对中青年教师的关心和培养,促进中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方式

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4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二是学院党总支委员协同教师党支部委员联系学院45周岁以下党外专任教师。

联系中青年教师工作由学院党总支统筹组织安排。联系人按照党总支的安排,与被联系人建立通讯联系(电话、邮箱或微信、QQ),保持沟通。定期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一般每学期不少于1次)。方便时可以走访、家访。

二、工作内容

1、了解被联系教师的思想状况,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教育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强化师德师风锤炼,加深爱党爱国、爱校爱院情怀。

2、了解被联系教师的业务状况、发展方向,协同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教授,为教师业务能力提高给予力所能及的指导、帮助,促进其健康快速成长发展。

3、了解被联系教师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尽力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帮助其向有关方面反映。

4、党员干部联系非党教师时,主动向其介绍党的性质、宗旨等基本知识,着重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有入党愿望、表现积极的教师,及时向党支部推荐,并配合党支部做好后续培养工作。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联系中青年教师工作开展,不改变学院既有的工作关系和体系。学院党总支根据学院人员变化情况,定期对联系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与领导联系系室、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等制度统筹协调。

2、联系人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联系工作融入本职工作,切实做好这项“树新风、立新人”的工作。被联系人要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意义,积极借助联系机制,促进自身成长成才。

3、学院党总支、教师党支部要定期(一般在年中、年底)听取联系人有关联系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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