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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申报的“中心”入选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

作者:研究生会 发布时:2021-01-06   打印

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关于认定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的批复》,我院申报的“山东省与南亚地区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入选。

山东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的设立旨在整合校内外、国内外资源,对某一国家或区域的教育制度和体系、教育相关法律、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开展全方位调查研究,为全省对外开放提供咨询服务。本次共认定候选单位34个,培育期为1年并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期满后,省教育厅、省外办将根据候选单位当年研究成果、开展活动的质量和影响情况,从候选单位中确定“山东省与XXX(国别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并挂牌。

据悉,申报山东省此类研究中心为我校首次组织,入选为候选单位将有助于推动学校国别和区域研究智库建设,促进相关学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