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2019-12-05 打印
学院各系、办公室、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编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学院上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做如下通知:
一、编报时间:学院各系、办公室、老师个人科研项目等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货物,请分别填写《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汇总表》(附件1、2)于12月10日17:00前发至收到963678322@qq.com, 由学院办公室分类后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二、编报范围:凡使用学校经费,包括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各类科研课题经费,创收或留成经费、代管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后勤实体经费以及其他资金来源经费等,购买货物、工程、服务的均应纳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
三、编报要求:
1、凡属批量集中采购货物,包括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等,可以参照《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附件4)标准编报计划。学校将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批量集中采购政策,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属批量集中采购的货物。
2、凡属《山东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附件4)内的项目,要按照该目录内品目编码编报到最低一层;凡属《山东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工程及服务,一律按照“G01其他货物”“G02其他工程”“G03其他服务”品目编码编报。
3、各系、办公室2020年需要新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复印纸等纳入本次申报范围,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范围、限额、程序等要求,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和“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
其它要求详见:学校办公系统通知《关于编报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附件1: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xls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