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2019-09-27 打印
各年级、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年级、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以参评班级总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班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注意事项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4.各年级、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线上线下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
三、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学生信息核对填报工作,本、专科学生的优秀个人评选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评优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0。
2.先进班集体答辩暂定于10月10日下午,与我的班级我的flag答辩结合进行,申请的班级请提前准备好5分钟的答辩ppt。
3. 10月11日上午10点之前,各班级将评选结果票数汇总表(附件11、12)以及附件8评优材料说明中登记表(附件2、4、6)汇总表(附件3、5、7)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各自辅导员,各辅导员做好初次审核,学院再进行二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