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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及集中报废处置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2019-06-21   打印

经济学院

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及集中报废处置的通知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资管函〔20199号“2019年度国有资产集中清查和报废处置的通知”,结合我院本学期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请各位老师抓住此次清查及集中报废资产的契机,将个人名下资产进行彻底清查(个人名下资产可在个人门户网站查询或下载附件2查询),特别是长期不用的办公家具、微机等设备,凡是符合报废标准的尽量报废处理,长期闲置不用的尽量调剂出去。

特别提醒:根据之前清查情况,本次清查处置重点为教学工作办公室教师、曾任或现任系主任教师名下资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管理细则之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处置:

1.使用年限较长,安全无保证,可能造成危险且不易修复使用的资产;

2.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丧失效能且不能改装使用的资产;

3.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应用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的资产;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益低,应该淘汰或国家禁止使用的资产;

5.腐蚀老化,严重丧失精度性能,且无法修复的资产;

6.虫蛀、鼠咬、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

7.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资产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资产;

8.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超过现在新购买同类资产单价三分之二的资产;

9.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应该报废的资产。

时间节点:

  628日前,请所有老师提交个人名下资产清单:网上服务大厅--业务域直通车--国资管理--名下保管使用资产--右侧--全选--导出Excel--打印或从附件2中选取个人名下资产打印(仅需包括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分类号+单价+购置日期+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另+账物相符现状说明+是否报废处置+使用人签字),标注清楚本次是否处置、账物是否相符,签字确认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临近期末,学校安排本次清查时间较紧,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个人资产的清查工作

 

学院教师个人名下资产及学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12019年度国有资产集中清查和报废处置的通知.pdf

附件2经济学院资产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