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助理选拔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2019-05-06 打印
各班级、同学: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经济学院课程助理选拔管理办法》,现予公布。根据办法,现开展课程助理选拔工作,每门课程的助理只针对目前选择本课程的同学进行选拔,请有意参与的同学结合附件1的课程列表信息,填写附件2、附件3,并将附件2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于5月8日前交至各辅导员处。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5月6日
经济学院课程助理选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管理,增进师生互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学风建设,根据学院实际,制定专业课课程助理选拔管理办法。
一、课程助理职责
(一)辅助课程任课教师与同学进行信息沟通、课堂考勤等,课程考勤次数不少于该课程时数的80%,并提供任课教师签名的纸质考勤记录。
(二)协助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细化落实教学过程;
(三)协助任课教师开展信息化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及线上互动项目的落实;
(四)协助任课教师开展学情调查,了解本课程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帮助;
(五)协助任课教师完成与课程相关的其他教学活动。
二、课程助理选拔
(一)选拔标准
申报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身心健康,学有余力,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且近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近一学年无违纪情况。
(二)选拔程序
1.设岗并报名。学院公布设岗教师及课程名单,加强宣传,有意向的学生直接向任课老师提交申请表。
2.面试及选用。任课教师主要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学业状况、学期课业安排、沟通表达能力及认识与态度等,并确定课程助理名单。面试时间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并在开课第二周确定名单。
3.岗前培训。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对确定的课程助理进行集中培训。
三、课程助理的考核
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牵头、学生工作办公室配合,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由任课教师对课程助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于学期末进行。
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在计算学生综合测评时在特色表现-服务学院工作中加0.4分/人,同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及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