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经济学院第三轮教师岗位分级竞聘工作细则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18-05-02 打印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工作人员第三轮岗位聘用办法》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第三轮教师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程序。
一、聘用原则
1.此次聘用坚持以聘期考核结果为基础,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坚持以能力、水平和贡献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
2.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申请同级续聘的,直接聘用在原岗位;在同职务层次高一级岗位有空岗的条件下,也可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
3.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降级聘用。
4.本次聘用及竞聘四级及以下级别教师岗位时,需在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和成果转化型四种类型岗位中进行选择。各类各级教师岗位的年度任务及聘期目标见《经济学院教师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得申报竞聘教学型岗位。
5.在同一级职务层次内申报高一级竞聘人员,其成果仅限于本人在聘期内任现职取得的成果,即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
二、聘用程序
1.公布条件。学院公布四级及以下教师岗位分级竞聘条件。
2.教师进行网上预申报。教师根据自己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并参考学院公布的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竞聘条件和《经济学院教师任务及考核办法》,登录学校网上服务大厅(http://ehall.sdut.edu.cn/),打开“岗位聘用”APP,进行期满考核和分级竞聘信息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和相关表格参照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网上填报及审核使用手册》。
3.资格审核并确定竞聘人员。学院审核负责人负责网上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成果信息。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将符合参加分级竞聘条件的教师第三轮竞聘申请表打印,并组织个人签字确认。
4.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召开竞聘三级教授人选评议推荐会议。从学院期满考核合格且申报竞聘三级岗位的四级教授中评议推荐三级教授人选并排序,学院考核聘用委员会秘书将三级教授人选排序表和《山东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轮竞聘汇总表》报人力资源处。
5.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召开学院四级及以下教师岗位聘用会议,逐级评议确定拟聘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人选。具体议程如下:
考核聘用委员会主任讲话。公布目前该级别岗位空岗数量。
评议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同级续聘和低聘人员的情况,确定各级岗位续聘和低聘后空岗数量。
学习各级别岗位竞聘条件。
介绍申报各级别岗位竞聘人员近4年来任现职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审阅经过审核的竞聘人员竞聘表及原始材料(所有材料不能带出会场)。
逐级竞聘。从副教授五级岗位开始,按照由高级别岗位到低级别岗位的顺序展开逐级竞聘评议。首先对照各级竞聘条件,重点讨论竞聘人员的情况(论文论著及其他成果、教学科研奖励及其他贡献、工作表现及上一聘期目标完成情况),然后对竞聘高一级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规则见“三、投票规则”)
委员会主任宣布聘用及竞聘结果,委员会成员、计票人员(2人)、监票人员(1人)在所有轮次的票数统计表上签字。
公示、报送。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结果填报在《山东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轮竞聘汇总表》,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学校研究审定。
三、投票规则
1.投票采用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
2.第一次表决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者为通过;若第一次表决后不足应选人数,则从其余人选中按同意票多少依次等额取足(如遇同意票数相等,一并计入第二次投票),经再次表决,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者为通过;若第二次表决后仍不足应选人数,则进行第三次表决,规则同上。
3.若经过三次表决仍不足应选人数,则对剩余候选人员进行第四次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则依据候选人的任职年限确定拟聘人选,直至达到该级别岗位无空岗为止(或无符合条件人选,岗位暂空)。
4.投票委员每一轮次投票所投同意票数不得超过当轮应选人数,否则视为无效票,不予统计。
5.没有通过该级别岗位竞聘的人员自动续聘原聘级别岗位。
6.委员会秘书统计下一级别岗位空岗数量,并转入下一级别竞聘评议和投票。
四、本细则由经济学院考核聘用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经济学院竞聘日程表.docx
经济学院考核与聘用委员会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