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18-03-06 打印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党总支
经济党字〔2018〕3号
关于推荐评选
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党员中评选表彰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在党内开展评先树优,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党内评优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2017年度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和学风建设、志愿服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先锋作用突出的师生党员推选出来,并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学先进、比贡献、见行动的过程,成为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共同进步的过程,切实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二、名额分配
根据基层党支部实际,优秀党员推荐名额根据2018年3月统计的党支部正式党员数的20%确定;辅导员单列1个优秀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条件程序
基本条件: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学院班子成员不在推荐之列;推荐优秀党员教师人选需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模范作用明显;推荐优秀党员学生人选,需在学风建设、班级管理、志愿服务、团结自律、基础文明等方面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程序:以支部为单位(辅导员单独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师生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综合表现,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中,按照本支部分配名额提出推荐人选,填报《经济学院党总支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学院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后,研究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奖励。
四、时间安排
3月29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初步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将评选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评选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院党总支。
4月15日前,学院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研究确定表彰名单。院级评选结果将作为向上级推荐评奖评优人选的重要依据。
7月1日前,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附件:1.经济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经济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018年3月4日
附件1:
经济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正式 党员数 | 分配 推荐名额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工党支部 | 10 | 2 |
2 | 金融学系教工党支部 | 8 | 2 |
3 | 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 | 10 | 2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生党支部 | 4 | 1 |
5 | 经济学学生党支部 | 6 | 1 |
6 | 金融学学生党支部 | 11 | 2 |
7 | 研究生党支部 | 21 | 4 |
8 | 辅导员系列 | 5 | 1 |
合计 | 75 | 15 |
附件2:
经济学院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
学历学位 | 现任职务 | |||||||
所在支部 | 支部党员人数 | |||||||
主 要 事 迹 | ||||||||
党支部 推荐意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
党总支 审批意见 | 党总支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