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17-10-31 打印
各位老师:
教务处网站下发了《关于推荐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详请参见下列附件。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11月8日上午将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送到学院教学科,学院将根据申报条件遴选1项于11月10日前上报到学校,,请意欲申报的老师严守时间节点。
经济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鲁教高函〔2017〕23号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含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