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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2014-10-15   打印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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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函【2014】32号
    
关于校级研究生
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今年继续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面向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教学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课程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前沿和最新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2.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3.申报课程教师组应积极编写、更新有关教材,或积极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
4.精品课程建设按一级学科进行,考虑我校一些学科专业特点,个别专业可以按二级学科设置精品课程。
5.精品课程建设一般由教授或担任副教授3年以上的教师承担。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且近3年承担了与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显著。
6.申报课程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研究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三、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管理
精品课程规划与管理、建设周期与经费管理及验收按《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严格执行。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一式3份,10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张少全,电话2782518。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14日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