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淄博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17浏览:44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

      淄博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将于近期开始,为组织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及范围: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正是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2010年度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的“内涵发展”百题调研活动和市社科联、市人防办组织的“新时期人防建设与发展征文(研讨)活动”的获奖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建议等,在取得相应部门的采纳证明后,亦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提交申报成果材料: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七份。

      三、申报费:文章类每项100元,著作类每项150元。

      四、本次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继续设立“市决策咨询优秀成奖”。该奖项的评奖对象为:个人或集体以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标准为:必须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必须是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必须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形成和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必须当年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形成重要决策并付诸实施。该奖项为我市社科成果奖最高奖,对获奖成果实行重奖。在申报此奖项时,请在评审表首页“备注”栏中注明“申报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字样,并附报进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的证明材料(市委或市政府正式文件),无证明材料不可申报。申报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未获奖的,可转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其他等次奖项的评选。

      五、该奖项实行限额申报,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报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六、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社科处成果科。

      附件: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