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2-22浏览次数:163

根据学校《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范围

本次晋升是指从下一层次职务晋升到上一层次职务的最低档,即各级副教授晋升到四级教授、各级讲师晋升到七级副教授。凡符合晋升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晋升申报条件(包括破格晋升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20号、《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的补充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5129号、《山东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补充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42号和学校2016年已审核通过的《各学院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业务条件》文件规定。凡符合文件规定申报范围、申报类型、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类别进行申报(经济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评聘方式

由学校批复的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评聘,教授晋升岗位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排序推荐后报学校统一组织竞聘;副教授岗位竞聘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公布的晋升岗位数,按规定程序组织并向高评委按照11比例推荐。

四、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申报人述职,学院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3.申报材料报送经济与管理学部进行学术评价。

4. 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做出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

5.个人竞聘材料公示。

6.相关工作办公室审核人事、教学、科研信息和学术查重。

7.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评议程序见附件3)并向学校高评委按1:1比例推荐。

五、申报时间与日程安排

20171221—2018117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 申报竞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填写《教学情况认定表》《科研情况认定表》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审批表》;申报竞聘辅助系列岗位人员需填写《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科研情况认定表》以及《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文件规定等级的获奖证书原件、标志性科研成果原件(论文、论著)不超过3件;具体提交时间送达地点及部门详见附件1

  2.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以上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均须由委托的学术检索机构进行真伪及重合率检索,凡之前申报已经进行过查重的文章不再进行二次查询,由检索机构直接进行确认,其具体要求按《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检索工作有关规定》(见人事处网站)执行。

3.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课堂授课学时、科研成果等计算时间自现职务聘用之日起至20171231日止。

4.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资格、成果材料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安排专人进行初审,经初审人、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处,统一进行审核认定。

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务人员的资格、成果材料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审核认定,审核材料须经审核人、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确需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核的,可按照要求的时间统一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5. 按照学校文件最新要求,学院评审委员会要把申报人的师德考察放在重要地位,把师德和学术水平、工作业绩与贡献作为推荐和评聘的主要依据。申报晋升职务的人员均须向学院全体人员公开述职,介绍自任现职以来尤其是近五年的思想表现、师德师风、工作成绩、能力水平和突出贡献,学院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6. 按照省人社厅对各类各级评委会构成的要求,学院评审委员会必须体现专家行为,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作用。学院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组建,新组建的学院评审委员会要严格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7. 学院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须实行回避制度。

8.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起始聘用时间的要求,本次晋升聘用人员的聘期起始时间以省人社厅备案时间为准,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发布的聘文进行兑现。

9.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交纳评审费,高级为360元,中级为160元,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并提供缴费凭证。

10. 评聘工作所需政策文件、规定、说明以及有关表格等均可从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目中下载。

纪律要求

学院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相关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部署落实职称评审工作。各申报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在评审过程中托人情、打招呼、请客送礼、行贿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或所聘岗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严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说情串通、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凡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竞聘结果作废。举报电话2786867,邮箱jingjixueyuan@sdut.edu.cn

 

附件:1. 经济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表

      2. 经济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件

      3.经济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程序

附件1 : 经济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1221

(周四)

1.学院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校会议精神;

2.学院立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评聘工作细则、竞聘条件,并报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处)。

1222

(周五)

1.学院评审委员会公布学校批复的工作细则和竞聘条件;

2.上午申报人员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及对应电子版(a教学、科研情况认定表;b经管学部学术评价表;c申报晋升职称成果检测表;d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件)和符合文件规定的获奖证书;e评审费

3.学院向经管学部报送申报材料进行学术评价;

4.下午申报人员述职,学院全体教职工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学院向财务提交评审费,持缴费凭证报送申报人员名单及评议结果到人事科

1225-26

(周一、周二)

1.学院将申报教授人员的《教学情况认定表》、《科研情况认定表》送劳资社保科;

2.学院将《申报晋升职称成果检测表》纸制和电子版送图书馆进行真伪鉴别及重合率检索;

3.学院将申报教授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和文件规定登记的获奖证书分别送师资科、劳资社保科

1227-28

(周三、周四)

1.学院将申报副教授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件)、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公开展示2天(学院会议室304);

2.学院审核副教授及以下人员相关成果材料。

1229

(周五)

学院组织申报人员对审核后的相关教学、科研信息进行确认签字;

图书馆反馈申报人员真伪鉴别及重合率检索

12-3

(周二、周三)

1.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竞聘;

2.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教授排序名单、教授推荐人员名单报师资科,将拟聘人员的《教学情况认定表》、《科研情况认定表》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审批表》报人事科。

19-17

(周二至次周三)

1.学校异议期公示

2.学校发文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2

经济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晋升条件执行鲁理工大政发〔201420号文件和学校2016 年已审核通过的《各学院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业务条件。申报副教授职称竞聘条件执行以下标准:

一、范围和分类

本办法适用于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和经批准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主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按要求担任班主任或承担校内公益性工作。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者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处分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旷工、擅离岗位或逾期未归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延迟3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经查实,有违反《山东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234号)规定的学术道德规范行为或虚报工作成果的,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未经学校同意(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人力资源处备案为准),在规定工作时间内长期在外兼职的,延迟3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延迟3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延迟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7)出现教学事故的,延迟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资格条件

1)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任现职以来至少主讲过两门课程,其中一门为全日制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在岗期间平均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教分(行政人员中层正职按1/5计算,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按1/4计算);教学质量评价年均在85分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首位)1篇。

3.学历学位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1990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者,须取得硕士学位。

(2)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的,申报副教授任职年限延长3年。

4.任职年限

1)申报正常晋升副教授七级岗位须在下一职务层次岗位上任职满5年。

2)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七级岗位均须在下一职务层次上任职满2年。

三、业务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下列1、2所列条件者,可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1. 主持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且到校纵横向经费10万元(不含设备费,下同);或主持课题且到校纵横向经费18万元;或获教学质量奖3次;或获教学优秀奖。

2. 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及以上(含著作、国家级规划教材、发明专利、教学科研奖励等不超过2项,其中发明专利只计1项),其中CSSCISCIEI来源刊合计不少于3篇;或被SSCI收录1篇。

四、破格晋升副教授最低业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正常晋升副教授的基本条件和相应学科规定的出国(境)要求,年均讲授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具备下列破格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

1. 首位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且被SCIEICSSCI收录8篇(含著作、国家级规划教材、发明专利等不超过2项,其中发明专利只计1项);或首位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或二区4篇或SSCI一区论文2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摘录3篇。

2. 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获省优青及以上称号,且到校纵横向经费工科40万、理科20万、文科10万元。

3. 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首位在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活动中获银奖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 获教学优秀奖。

5. 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以及科学研究等业务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经教授委员会认定其已经具备晋升副教授的水平和能力的。

 

 

 

 

 

 

附件3

经济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主任强调评审纪律并公布岗位数。

二、评委集体学习《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20号)、学校2016年审核通过的《各学院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业务条件》中原商学院的业务条件。

三、评委审阅申报材料

1.审阅参评人员的基本信息;

2.审阅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审核后的教学、科研、学术查重等信息。

四、讨论酝酿

对照教授、副教授岗位晋升条件:

1.讨论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民主评议结果及对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等所做的贡献;

2.讨论参评人员的论文、论著、课题及其他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3.讨论参评人员获得的教学科研奖励和综合奖励。

五、表决

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同意票超过到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者为通过。在下达的指标数额内,教授推荐名单按评委无记名排序汇总结果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副教授推荐人员名单以评委无记名投票的得票数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遇得票数相同,进行差额表决。

  六、学院评委会组长宣布推荐结果。

七、计票人、监票人、学院评委会组长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