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评选标准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6浏览次数:1

各位老师:

学院于10月27日对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老师们高度关心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教研与科研工作,并就评选标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学院决定对老师的建议全部予以采纳。更新的评选标准包括:评选时间前延到2011年、国家项目增加在研项目,其它条件不变。
特此说明。
 
 
商学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