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陈建荣博士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7浏览次数:3

        10月25日下午,我校在东校区商学院接待室举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分别聘任杭州正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洪博士、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陈建荣博士为我校兼职教授,张新义校长出席聘任仪式并为李洪、陈建荣颁发了聘书。我院负责人参加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张新义校长对李洪、陈建荣受聘我校兼职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希望两位博士在自己的领域内给予学校和商学院大力支持和帮助。两位博士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学科建设、团队培育、学术水平提升等方面作出成绩,并希望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和山东理工大学一起做出成果。
        聘任仪式开始前,李洪、陈建荣两位博士在商学院接待室和商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就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

        李洪,男,1961年8月出生,广东藉,现任杭州正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1984年至199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人大商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务。1993年后转入企业发展,曾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高管,从事股权投资和与公司上市有关的财务顾问工作,企业运作和管理经验丰富,熟悉国内资本市场运作的主要形式,并有成功的经验。
主要业务方向是: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资本市场运作、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财务战略管理、公司并购与重组、投融资创新等等。

        陈建荣,男,1963年2月生,陕西人。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87年至1992年,在大学任教;1995年至2000年,在企业工作,负责法律、投资管理等工作;2000年至今,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社会兼职有:宜科科技(002036)独立董事、宁波金蓝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峰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近十年来一直从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并购重组、债券发行、投资基金等公司及资本市场的专项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重要项目包括:长期担任地方发展与改革局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长期担任多家A 股上市企业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主持宁波韵升(600366)改制上市项目;参与宁波东睦(600114)改制上市项目;参与宁波东力(002146)改制上市项目;主办宁波球冠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等近30余家公司改制上市项目、融资项目、“三板”挂牌项目、设立重组项目、代建及投资合作项目等。近十年来还成功代理过一批涉及商业秘密、竞业禁止、专利权、计算机软件、互联网域名、商标权、著作权、特许经营、产品责任等侵权、违约或涉外纠纷诉讼,积累了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专业领域有:公司及资本市场、知识产权。发表的主要论文有:
《上市公司外资股东问题研究》;《私募基金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PE 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分析》;《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自然人纳税问题》;《谨防OEM 生产供货的知识产权纠纷》;《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特点》;《特许经营的法律分析》;《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