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决定开展第六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届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班级及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补充如下:
1.被评为2022-2023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
十佳班集体: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
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需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
(二)工作安排:
10月13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将十佳班集体审批表(附件1)、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附件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各辅导员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候选人推荐评选过程也是开展典型选树、激励教育的过程,各学院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好学院推荐工作,积极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
2.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作为当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3.十佳班集体或个人事迹、获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各学院仔细审核申报材料并归档上报。评审结束后,由候选人带回。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经济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