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年级、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参评班级总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班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注意事项
1. 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会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4.各年级、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线上线下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
三、评选条件
(一)所有获奖学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劳动实践活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有崇高审美追求、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优秀学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20%,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下同);
2.榜样示范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三) 优秀学生干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成员思想积极上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学年内无违纪现象;
2.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规范开展班情分析,班级考核达标;
3.班风优良。班级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崇尚劳动,勤俭节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4.学风优良。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恪守学术道德,学年内两学期不及格率平均不超过15%;
5.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校、院各类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四、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先进班集体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月12日下午2点半开始,请提前准备好5分钟的答辩ppt。(21级,22级全体班级参与答辩,20级有申请的班级参加)
2. 10月13日上午10点之前,各班级将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评选结果汇总表和登记表(附件2-5)和先进班集体(附件6、7)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各自辅导员,各辅导员做好初次审核,相关表格要求请参照附件8,学院再进行二次审核。
经济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