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委关于2012年上半年党员经常性教育学习活动的安排计划

时间:2012-03-26浏览:14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上半年党员经常性教育学习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院党员经常性教育学习活动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利于提高党员素质、推动事业发展的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扎实推进学院改革发展事业提供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学习专题
    第一专题:继续学习贯彻创先争优活动各级领导讲话和文件会议精神,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好学雷锋活动和“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把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
    继续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各级领导讲话和文件会议精神,并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深化提升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信仰、信念、信心”教育活动的要求,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党课、组织生活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同时,认真领会落实各级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本职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第二专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水平。
    党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新条例是新形势下做好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央、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读本》为主要学习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工作创新发挥更大作用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第三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学校党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学院深入发展。
    认真学习领会校党委书记都光珍同志,党委副书记、校长张新义同志在校党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清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结合校院两级管理,围绕学院年度工作目标,提高认识,凝聚智慧,谋划发展,切实增强专业学科建设和服务社会水平,确保学院2012年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扎实推进学院的深入发展。
   第四专题:以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以支部创新活动的开展为动力,切实加强党支部学习活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根据校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各党支部要以积极申报党支部创新活动为动力,继续组织党员结合工作需要和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知识,本学科本专业的知识技能,或教学与科研方法作为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深化学习效果,务求取得实效,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三、学习方式
    各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吸引力的形式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每两周组织一次党员活动,每学期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次数不少于8次。学习可以采取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经常性教育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各党支部要以确保学习教育效果为目标,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以上专题,研究制定详细的学习教育活动计划,要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安排、组织形式、检查方式等,并把学习教育活动计划于3月8日前报学院党委。学习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做好学习记录及文字、影像等资料的保存。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性地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学习教育效果。全体党员要增强学习主动性,自觉接受党性锻炼,保持自身先进性。
   2.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理论学习与当前学院工作任务、师生思想现状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对事关本学院、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理论思考,在理论指导实际方面做出表率。
   3.强化指导,确保活动效果。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工作手册》上认真做好记录,党员个人要做好学习笔记。学院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同时,各党支部要将理论学习的情况,及时报送学院党委,以便学院党委总结学习活动情况,推广和宣传好的学习经验和做法。

 


                                                              商学院党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