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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 发布时:2018-03-23   打印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6号)(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和《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18年度“国创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主要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以首位获得专利、公开发表论文或完成实物制作等成果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将作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省级以上重大创新竞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二)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7人)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以完成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并获得创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将作为“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三)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7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优先入驻大红炉众创空间,并作为重点孵化项目予以扶持。

(四)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相对于“国创计划”,是一种普及性、基础性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科技开发与制作项目、参与教师在研科研项目并承担部分研究内容、社会调查项目以及省级创新类竞赛的备赛项目等。以实物制作、研究报告、获得专利等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2015级、2016和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其中2015级本科学生、2016级专科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但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国家级和校级其一进行申报,不得兼报。作为“省推项目“未入选“国创计划”的申报项目转为省级立项项目。

      2.已结项及未结项的“国创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四类项目的研究实施周期均为1年(自项目审批之日起)。

(三)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应具有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2.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老师应具有创业教学、研究或实践经历,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应选定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指导。

3.每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支持

12018年度我校计划拟推报“国创计划”项目15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0项左右,创业训练项30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20项左右。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数根据项目申报及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2.成功立项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型及研究难度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将根据立项、完成季报、中期检查、结项等分三期拨付到位,由指导老师负责代管,项目经费不得截留、转让或挪用。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经费使用记录表,并接受检查和管理。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项的项目,学校将追缴一定的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12018年4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3),并向学院提交。

2.414-16日,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向学校提交的申报项目名单,相关审核材料留学院备查。

3.417-20日,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稷下创新创业网进行注册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项目申报网址:http://cxcy.sdut.edu.cn/,点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进入申报网页。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下午6:00,过期未从网上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4月21日-2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54月26日-29日,项目公示。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过程中,注意申报内容填写规范,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国创计划”项目立项后,除因工作调离、退休、毕业、退学等必要原因,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得随意变更、增减,确需要更换的要按一定的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单(附件5)。项目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照计划实施,除不可抗拒因素,一般不予延期结项。

3.学校将委托“山东理工大学协同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和“山东理工大学创业研究中心”负责各类项目的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

42017年起,山东省教育厅建立了“国创计划”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所有项目均通过平台进行项目管理,详见附件4中《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说明》,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5.联系人:王同学,联系电话:17853319230

6 . 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请表(用U盘拷贝)请于4月9日下午16:00——18:00上交至东校区4号教学楼103创业孵化园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2.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3.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4.关于做好2017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7-50).pdf

      5.“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doc  

  

                                                                                   经济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