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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2018-01-09   打印


各系、办公室: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安排要求及《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指导意见》(鲁理工大政发〔2011145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7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教师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主要指《山东理工大学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工作实施细则》(鲁理工大党发〔200715号)中规定的有关教书育人方面的内容要求,侧重教师的政治导向、对待学生的态度、教风和治学态度、廉洁自律等;

2、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授课、辅导学生、指导实习、实验、设计及教学质量评价等;

3、科研工作。主要包括论文、著作、课题、获奖、专利等;

4、参加校院安排的学科专业建设任务、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

(二)管理人员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指《山东理工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有关管理育人方面的内容要求,侧重政策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取得的实绩,为学院做出的特殊贡献等;

3.工作创新情况。主要指管理工作中有无创造性的思路、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4.参加校院公共服务和集体活动情况。

二、考核等级及条件

考核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

优秀等级人员应具有的基本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态度认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没有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会议或系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情况,能较好的完成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110日)。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对应的考评表(见附件234个人总结要求当页写完,年度考核表要求A4双面打印,页数及各页内容不允许调整)

2.审核评议(111-12日)。以系为单位组织教师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群众评议打分,具体时间由系主任自定,并通知联系本系院领导到会主持考评工作。本人签字后的年度考核表会后由考评工作人员带回交学院综合办公室(注意年度考核表的格式)。

3.考评表系部(科室)填写意见后于115日下班前统一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4.112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系室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

5.公示(113-15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书面反映申请复核,复核意见及时反馈。

四、有关规定

按照学校《教职工考核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作如下规定:

1.因脱产学习、进修等原因全年不在岗的不参加考核,须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成绩按合格处理。

2.因脱产学习、进修等原因年内超过半年不在岗的,应参加考核,但一般不定为优秀等次。

3.当年接收的毕业生在见习期、试用期的,须进行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2017年内退休人员可不参加考核,须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成绩按合格处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当年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未经单位批准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累计5次以上者。

2)拒不接受本职岗位工作任务者。

3)教学岗位人员当年无教学工作量,而又未承担组织安排的其它工作者。

4)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严重教学(管理)事故1次或较严重教学(管理)事故2次或一般教学(管理)事故3次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学院优秀名额分配

单位

国经贸系

16

金融学系

16

经济学系

13

行政管理

5

合计

优秀人数

2

2

2

1

7

不定等级人数


1




联系院领导

王宗刚

张双

朱星辉

朱星辉




附件附件1: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2:教师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3:管理人员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4: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5:2017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6: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201818

附件1

2017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 期

工作事项

1

19

(周二)

下发学院考核工作通知

2

110-11

(周三-周四)

教职工个人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教师填写《教师年度考评表,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3

111-12

(周五)

各系组织本系教师述职,进行评议考评,同时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附件4)。学院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并公示考核结果。

4

115

(周一)

各系、管理人员于15日下班前将考评表(附件2、附件3)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5

116日前

(周二)

学院统计汇总考核结果,将考核汇总表和年度考核表报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