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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优秀硕导/优秀研究生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2014-12-12   打印

为在全院弘扬授业解惑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硕导和管理者的责任感,激励广大导师敬业奉献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我院2013-2014年度“优秀硕导”、“优秀管理者”,并予以表彰。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导”评选范围为受聘硕导且指导硕士生的全体我院在岗教师。“优秀管理者”评选范围为我院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服务的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我院研究生教育指导,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二)考核条件

1.长年从事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为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优异成绩;

2. 全年在校在职工作;

3. 学院在校研究生对其工作任何,评价成绩优秀;

4. “优秀导师”至少满足下列两者之一:(1)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评审良好,外审专家评价优秀;(2)所指导硕士生毕业就业状况良好。

三、评选数量

“优秀硕导”、“优秀管理者”评选数量为评选范围内人员总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硕导”、“优秀管理者”评选工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请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优秀硕导审批表》或《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优秀管理者审批表》(见附件);

(二)学院组织专家、在校研究生进行民主评议;

(三)评议结果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四)“优秀硕导”、“优秀管理者”每年评选一次。

五、表彰奖励

(一)学院将对“优秀硕导”、“优秀管理者”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学校执行,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报道受表彰人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